张家口鑫畅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尚义闫家梁风电场项目基本情况
张家口鑫畅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尚义闫家梁风电场位于尚义县西北部三工地镇、大青沟镇和七甲乡一带,该地区属坝上,地势平缓,交通便利。海拔在1450米左右,属中国北部较好的七级风低空急流区,风力资源丰富,是目前最为理想的风电场。
该风电场占地面积130平方公里,规划风电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光电50万千瓦,总投资170亿元。一期工程计划装机4.95万千瓦,投资5亿元,被列入河北省重点项目。
项目公司从2005年开始测风,2006年10月项目公司与尚义县政府签订了风电开发协议。2008年7月,河北省发改委以冀发改能字(2008)811号批复项目公司开展项目前期工作;2008年8月,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以华北电网营销(2008)86号批复并网;2009年9月,省国土资源厅以冀国土资源(2009)734号函出具了项目公司尚义闫家梁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2009年10月,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保(2009)168号批复河北尚义闫家梁风电场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2009年12月,河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冀环评估(2009)348号,作出尚义闫家梁风电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的评估意见;2010年1月,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以冀环表(2010)003号文,对环境影响报告予以审批。2010年1月河北省工程咨询研究院以冀咨项目审—(2010)38号对河北省尚义闫家梁风电场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出具了评估意见;2010年2月,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出具了意承编号(2010)第5号的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承诺书;同时尚义县建设局、尚义县国土资源局、尚义县林业局、尚义县环境保护局、尚义县文化旅游局、尚义县水务局、尚义县人民武装部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还出具了相关证明文件。
项目公司从2006年10月开始用了三年多的时间,完成了项目前期工作,取得了上述立项审批的一系列政策性支持文件。2010年初项目公司就向尚义县发改委申请核准,经项目公司多方努力,尚义县发改委于2010年10月以尚发改字(2010)109号文向市发改委申请核准,张家口市发改委在收到尚义县发改委的申请核准文件后还末上报省发改委申请核准。
目前我公司正在协调省市县领导,请求尽快上报省发改委立项核准,预计四、五月份可立项核准。
投资合作方案:
方案1:以项目或公司股权抵押融资50亿元,一期工程融资8亿元,以后根据建设进度分期融资,融资期限6—8年。可承担利率为银行基准利率上浮30—50%。
方案2(合作开发建设):以前期投入和整体项目开发权及一期工程投资共计8亿元为基础,双方合作开发。其中项目方前期投入及整体项目开发权作价3亿元,占37.5%;投资方投入5亿,占62.5%。因项目方立项核准及解决公司内部遗留问题需资金5000万元左右,项目方可减少一定股权。
方案3(收购方式):项目方将一期工程立项核准后由投资方收购。收购价格双方协商,如一次性出资可在2亿元左右
另,双方还可商定其它投资合作方式。投资合作及管理等环节问题另行商定。
有咨询的请致电:52860916、51798552
张家口鑫畅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